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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总工会将推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
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 发布时间:2007-05-20


   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、书记处书记张秋俭 24 日表示,到 2012 年,中国将基本实现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各类企业。

   张秋俭 24 日在全总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,为全面推进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,全国总工会提出,到 2008 年,中国集体合同制度要覆

盖企业职工的 60% 以上。最近,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,全面启动“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”。总体目标是:从 2008 年到

2012 年,用五年时间基本实现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各类企业。

   张秋俭说,为实现上述目标,将采取以下措施:

   全面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,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,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、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

支付保障机制,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实施最低小时工资标准,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步增长。同

时,围绕劳动安全、女职工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专项集体合同。

   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比较集中和同行业企业集聚的地区,积极推行区域性、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。

   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和机制建设,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机制、履约责任制度、监督检查制度、职工群众参与和评价制度,保证集体合同制度的

有效实施,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。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为载体推进平等协商工作。

   张秋俭还介绍说,到 2006 年,全国签订集体合同 86.2 万份,覆盖职工 11245.5 万人,分别比 2005 年增长 14.3% 和 8.3% ;全国开展

工资集体协商、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 52.6 万家,覆盖职工 3714.6 万人,分别比 2005 年增长 27% 和 5.2% 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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